深南电A:《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 | | | 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 |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 |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 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 | | 细则。 |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 | | | 细则。 | | 2 |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 |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 | | | 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 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 | | | 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 | 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 | |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