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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0037Shen Nan Dian(000037)2024-01-09 12:0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应当在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