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1.0 总则 1.1 为建立以市场和业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契 约化考核和差异化薪酬管理,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 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是指在公司承担实质 性工作且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其他公司领导,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 席、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薪酬与考 核办法由委派股东确定,不在本办法管理范畴。 1.3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3.1 坚持薪酬管理与公司经营紧密结合。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应当与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既注重短期业绩目标的达成,又需要关 注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以促进公司存量资产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1.3.2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与效益导向,健全高管 人员任职和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与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