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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000045STHC(000045)2023-11-17 12:47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 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1 为优化战略布局,补充流动资金,盛波光电与杭州元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元贞投资")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签署了《关于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盛波光电所持有的长兴基金全部份额, 按照 2,850 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至元贞投资。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公司将退出长 兴基金,不再持有长兴基金的任何合伙份额。 二、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