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纺织A:《董事会议事规则》
000045STHC(000045)2023-12-08 12: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纺 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长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在接到董事辞 职报告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