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聘任,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等;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