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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000069OCT(000069)2024-03-29 12: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华侨 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王一江、沙振权、宋丁、张钰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一江、沙振权、宋丁、张钰明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