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8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依法执 行股东大会和董事局决议,对董事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局主席提名后,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 5、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监;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监若干,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局聘任或解 聘。副总经理、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总经理短期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日常全面工作。 第 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每届任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