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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000100TCL TECH.(000100)2024-05-24 13:11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 年 5 月修订)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 1 页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