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由董事 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