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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000151COMPLANT(000151)2024-04-23 11:1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 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二) 选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