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 行使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成进出口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2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