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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000151COMPLANT(000151)2024-09-13 11:16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 (86-10) 5809 1000 F: (86-10) 5809 1100 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中成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中成股份二〇二四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成股份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