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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000156Wasu Media(000156)2023-12-28 10:56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过半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 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章 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第 四条至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