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总裁班子工作规则》
总裁班子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 责范围,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班子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