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