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 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2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6日召开了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