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八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并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其他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