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 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下,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23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全部对外担保议案的审核 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