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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审核意见
000402FINANCIAL STREET(000402)2024-08-30 11:02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 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 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 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截止 2024 年 6 月底,公司涉及苏州、廊坊、天津三个区域三 个项目存在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涉及天津、惠州两个区域两 个项目存在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为了保证公司资产减值 损失计提的准确,公司对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