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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403PLBIO(000403)2024-04-26 11:47

派林生物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四章 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决策程序 第五章 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则 派林生物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 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广泛吸纳人才,实现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派斯双林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选择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提出建议。 派林生物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由董事会 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