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 `AN 致: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权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224 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派林生物本次注销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派林生物本次注销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 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