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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407SDSL(000407)2023-12-22 08:07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程序 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胜 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协 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 成员必须为公司董事。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5-7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 (二)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下届董事会成立 之日止。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