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关于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藏格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 所(简称"本所")接受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魏嘉律师、曾科律师出席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第 1 页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