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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
000429GPED(000429)2024-03-15 23:1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要求,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 第一条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三)现金分红规划: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 1 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4-2026年度现金分 配的股利应满足"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七十"的条件。具体各个年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