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子公司坏账核销的公告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有关规章制度等要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菱有色")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 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 的应收款项坏账共计3,092,614.56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 债权人 | 债务人 | 类型 | 账面余额(元) 已计提坏账金额(元) 逾期时间 | | --- | --- | --- | --- | | 美菱有色 | 安徽美普达电气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3,092,614.56 3,092,614.56 9 年以上 | 二、坏账核销形成原因和催收情况 安徽美普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普达公司")多年拖欠美菱有色货 款 3,325,286.79 元,多次催收无果后,美菱有色于 2014 年 11 月向法院提起诉 讼。胜诉后,美菱有色于 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