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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长虹美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长虹美菱股东和授权委托代表共 34 名, 持有长虹美菱 462,291,881 股,均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虹美菱股东。 长虹美菱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 务所接受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的委托,指派 欧林玉律师、徐漫丽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长虹美菱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承义证字[2024]第 105 号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长虹美菱第十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