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第 6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证上〔2023〕 21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长虹美菱")通过查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 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 长虹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会计报表 (未经审计),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 情况报告如下: 长虹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长 虹财务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如下图: 股东会 董事会 总经理 监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稽核委员会 经营决策委员会 资金结算部 信贷业务部 财务会计部 综合管理部 审计稽核部 合规风险部 总经理助理 信贷审查委员会 信息科技部 金融同业部 副总经理 股东会 董事会 总经理 监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稽核委员会 经营决策委员会 资金结算部 信贷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