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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523GHMC(000523)2024-01-29 09:58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www.dacheng.com / www.dentons.cn 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邮编:510623)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一月 dacheng.com dentons.cn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 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