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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000523GHMC(000523)2024-04-01 14:50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浪 奇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市 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