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www.dslawyers.com.cn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 5902-07A 电话:(020)38771000 传真:(020)38771698 | 词语释义 1 | | --- | |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4 | | 第二部分 法律意见书正文 6 | |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6 | | 二、本次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2 | | 三、本次收购方式 13 | |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16 | | 五、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 16 | | 六、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 | 七、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1 | | 八、收购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收购前六个月 | |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2 | 词语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收购人、岭南商旅 | 指 | 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 广州百货企业 | | --- | --- | --- | | | | 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