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3 年 第 二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于2023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 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沈洪涛女士为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十一 届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广 州 岭 南 集 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 2023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沈洪涛 刘 涛 文 吉 一、关于分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下属的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东方宾馆分公司向广州市东方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