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8月)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制度经董事会十一届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的程序,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决策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或者由董事会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 的董事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