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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000532Huajin Capital(000532)2024-01-12 11:26

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具体由公司证券事务部 经办。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处印章。 第六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超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其成员 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各委员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报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年度、半年度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是指除定期会议 以外的会议,可多次召开。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