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佛山电 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核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6,783,58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6 元。截止 2023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实际 已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94,551,796.38 元,扣除承销费、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