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 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 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长确定。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在特殊情况下, 如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或由董事会推举一名董 事主持会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 括安排会议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