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化"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能 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22]3239 号 ) 核 准 ,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定 价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740,740,74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0 元,共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 1,999,999,998.00 元。本次发行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