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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000555DCITS(000555)2023-12-25 11:1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独立 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