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 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1 - 尤其要关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