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 (尚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 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 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股东大会职权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1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