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团队成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四)经济效益与综合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对管理团队成员考核应 坚持效益导向,同时,把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党建、可持续发展、高质 量发展等方面密切结合实行综合考核,促进管理团队成员关注企业健康 发展。 (五)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国有企 业经营管理团队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决策部署,泸州老 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维护股东的长期利益为根本出 发点,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打造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 的考核牵引机制、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引导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激发公司经营班子活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相适应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股东、公司和管理团队三者之间利益的 有效绑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下列人员 (一)在公司领取报酬、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董事(外部董事除 外); (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