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 单位:万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上市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3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