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人员组成 2.1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2.2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4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2.1条至第2.3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2.5 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3. 职责权限 3.1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