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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000590TUS-PHARMA(000590)2023-10-27 10:2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3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 人员组成 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