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3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的 要求。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 1.4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 司其他部门干涉。 2. 人员组成 2.1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2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