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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000590TUS-PHARMA(000590)2023-10-27 10:21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总 则 1.1 为健全和规范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 本规则。 1.2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启迪 药业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1.3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1.4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1.5 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 2、 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2.1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2.1.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1.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2.1.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2.1.4 担任因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