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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000590TUS-PHARMA(000590)2023-10-27 10:21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总则 1.1 为了规范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会者的行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4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4.1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 1.4.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1.4.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