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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0593DELONG CO-ENERGY(000593)2024-05-20 12:22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并审议通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