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关 于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66 号德宁国际中心 28/29 层 邮编:750004 28-29th Floor, Dening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66 Beijing Middle Road, Jinfeng District, Yinchuan City, Ningxia 电话/Tel:+86 951 6011966 传真/Fax:+86 951 6011012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9 月 GHFLYJS[2024]515 号 致: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已提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内容及通知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根据《会议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