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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贡酒: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000596GUJING(000596)2023-12-19 10: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所及列席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致: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德恒 19G202201 ...